人人参与的“窝里耗”
江苏物价部门定期在媒体公布南京各大商场重要商品的零售价格,同类商品价格谁高谁低一目了然,让消费者有了挑选余地,可有些商家很不乐意了。南京主要商圈新街口一家大型商场的负责人理直气壮地对说,物价部门随意到自己店堂采价,泄露了自己的商业秘密。比如自己商场销售的一种婴儿用品,别的店家卖138元,自己商场标价148元不假,但真正卖的时候会“优惠”10块钱,这不还是一样吗?可物价部门公布了价格,致使这种商品的销量大减,因而准备上法院控告物价部门侵权。
物价部门心里很有底气:按照价格管理条例,商家销售一切商品均应明码标价、明码实价,这是基本要求,标价不实,不管标高卖低还是标低卖高都涉嫌价格欺诈。我们不需要采取什么行*手段,就这么将各家商品价格公之于众,相信消费者会作出自己的选择。
这话听得很有意思,我作为普通消费者,对物价部门的这个做法无疑举双手赞成。
“中国人说话是算数的”!曾几何时,这话说得是多么的荡气回肠,是多么的铿锵有力。而现在呢,还会有人敢拍着胸脯这样说话吗,现在中国人说话还能给人“说话算数”的感觉吗?也许恰恰相反,给人印象一般是不算数的,而且是越来越不算数。这里边体现得最明显的就要数人们买卖东西时要没完没了的讨价还价。仔细想想看,我们现在任何买卖行为还有可以不讨价还价的情况吗?几乎没有。明明一块钱的东西,一定要标价两块然后相互磨嘴皮子,买卖双方费了半天口舌若干回合博弈下来或者正好一块钱成交,似乎谁也不吃亏。这不是莫名其妙吗,但我们常常乐此不疲。这大概是局外人难以理解的。
很久以前的中国人做买卖崇尚言不二价,提倡童叟无欺,现在流行“宰熟”,流行看人下菜,流行短斤少两,流行价格欺诈,所以像我这种不喜欢逛商店的人每次购物都有种步入雷区、走进陷阱的悲壮。不懂砍价,即使按标价对折买了回来,还觉得吃亏了,因为听人说过,只有错买的没有错卖的,所以买一次东西就有上当受骗一回的感觉。购物不但成了力气活,还是耗时耗力耗精神斗心计的技术活。没完没了的讨价还价简直成了全民参与的精神内耗,柏杨先生曾对国人“窝里斗”口诛笔伐过,可现在没完没了的讨价还价不是“窝里耗”又是什么?
说不清讨价还价之风具体兴于何时,旋即被国人接受并成为大多数中国人普遍接受的生活方式却是不争的事实,速度之迅速令外人大摇其头。如果早些年在外国人眼中随地吐痰、大声喧哗是国人的典型标志的话,据说现在最显著的标志已变成围着小摊子跟人讨价还价的“盛况”了,即使外语不行的也不愿落后,打着手势跟人比划,就像酒桌上一帮醉意正酣的酒徒在划拳。
讨价还价在一些外国人看来,那简直无聊已极。听外出旅游的人回来说,现在国外许多商家已经用中文标注:谢绝还价。可是中国游客觉得这不过是种噱头,因而用蹩脚英语跟商家讨价还价或者双手比划的情形并不见少。每当此时,许多外国人会坚定地摇着头,宁愿不做这笔生意他也不陪你讨价还价玩儿。到祖国宝岛台湾旅游回来的人说,那边的商家也是不大作兴讨价还价的,大多明码标价,按价付款就可以了。省事省心,买个特产啥的大家都比较愉快。看来同是中国人习性也是有所不同的。
我们热衷讨价还价源于诚信的沉沦,反过来讨价还价又促使诚信土壤不断流失,又由于人们越来越不相信世上还有诚信存在,讨价还价就更加变得如火如荼。讨价还价已经成为国人的生活常态,连大型商家负责人非但不以价格欺诈为耻,反而还要以此为据“控告”纠错的管理部门,他的是非观念可不是已经沦丧殆尽?这家在计划经济时代就有了较大名气的大型商场,现在也把虚高标价当成了“促销手段”,认为将价格抬高标识然后“优惠”卖给消费者已经天经地义,所以才会将违反价格管理条例行为当成自己的“商业秘密”,并扬言要把纠错方告到法院,可见其无耻无知已经到了何种程度。
毫无疑问,全民讨价还价中不会有赢家,商家既是其受害者,同时又是背后的推手。如果国人需要重塑诚信意识,似乎应该首先从商家诚信经营入手,从告别“讨价还价”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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