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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来了开封发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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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日前,开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

《开封市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

加快重点领域恢复重建

(一)市政设施恢复重建。坚持“先修复、后提升”,加紧修复受灾地区损毁的城镇交通、供水设施、环保、燃气等市政设施,开展城市危桥病桥、道路塌陷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确保灾区群众出行和饮水安全。统筹城镇防洪与内涝防治、水资源供给与水安全保障,系统推进城市堤防、排水防涝、蓄水空间、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镇防涝排涝能力和市政设施建设水平。

(二)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按照“先通后畅”原则,尽快抢通公路、铁路水毁阻断路段,加快各级公路、铁路、港口航道、运输场站水毁工程抢修,确保灾区交通运输尽快恢复。加强城市轨道交通防洪抗灾设施建设,高标准配备防排水等安防设施。按照提档升级要求,有序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在充分保障交通运输需求和群众出行需要基础上,提升抗灾能力。建立健全交通应急体系,优化完善与气象等单位的跨部门联动机制,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调度与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三)能源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围绕“保用电、保用油、保用气”,全面开展电网设施受损评估、抢修重建,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用电;建立煤电油运联合调度机制,开辟电煤运输“绿色通道”,电煤储煤量8月底前要达到7天全开机用煤规模,11月15日前要达到15天全开机用煤规模,切实稳定电力保供。改造油料储备设施,加强油品调度,保障供油基本稳定;抓紧完成受灾跨区域油气管道的除险加固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用气稳定充足供应。对电网、油气管道存在隐患的风险点进行全面评估,按照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进行升级改造。

(四)通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做好受灾地区通信设施排查检修,加快推进受灾地区通信设施的除险加固和维修抢通工作,全面恢复灾区信息通信网络,确保满足灾区通信需求。全面提升灾害易发区域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抗灾毁能力,完善覆盖全省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应急通信网络指挥系统和应急通信保障设备。

(五)水利设施恢复重建。抓紧修复因灾损毁的各类水利设施,确保防汛安全、饮水安全及农业灌溉等用水需求。突出水毁工程修复和灾后重建薄弱环节治理,3个月内完成农村供水水毁工程修复工作,其他河道、水闸、灌排设施等水毁工程年底前完成修复。重点围绕贾鲁河、惠济河、涡河等重要支流、中小河流、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防汛物资补充、通讯预警等方面谋划筹备灾后重建薄弱环节治理工程,争取上级政策与资金支持,提升河道行洪泄洪能力和农田灌溉排涝能力。抓紧谋划实施运粮河、尉氏马庙等一批蓄滞洪工程。

(六)城乡住房恢复重建。组织开展中心城区和县城易涝点、积水小区排查整改,抓紧做好倒损房屋核查鉴定和隐患排查,摸底调查因灾倒塌和受损的房屋情况,尤其是把倒房脱贫户的房屋优先纳入恢复重建范围,逐户建档立卡,加快推进因灾倒塌房屋重建。在科学规划论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抓紧出台重建和修复方案,综合运用租建结合、发放住房补贴等方式进行妥善安置。争取11月底前,完成村民住房修复重建和城镇损毁房屋修缮加固任务。

(七)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以保障秋季开学和灾后无大疫为重点,优先做好水毁学校和医疗机构维修恢复、设备器材抢修补充工作,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正常教学就医秩序。抓好损毁养老、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社会福利、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等设施修复重建,尽快恢复公共服务设施正常运转。加快谋划实施一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八)农业恢复生产。加快受灾耕地排涝,尽快修复水毁农业设施,修复重建受损农田防护林网,因地制宜组织补种、改种、抢种,加强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着力稳定秋季农业生产。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稳步提高灾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基本农田面积,加快恢复粮食产能。加快受损农业棚室、畜禽圈舍、鱼塘等修复重建,突出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打捞处理死亡畜禽,全面开展消毒消杀,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九)工商业复工复产。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帮助受灾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对于受灾严重的企业和商户,在财税、金融、土地、社保、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减轻企业、商户负担,帮助渡过难关。推动重点项目复工建设,及时解决项目复工面临的交通运输、电力供应、设施修复等问题,计划开工重点项目要按期开工。恢复重建受损的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群众致富增收。

(十)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开展农村灾后人居环境整治,彻底清除积存垃圾、淤泥、污水、人畜粪便、农业生产废弃物等,修复重建损毁厕所,恢复垃圾收运体系,做好易污染区域消杀和农村卫生科普教育,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精心摸排扶贫产业和基础设施受灾情况,优先修复水毁农村公路、供水、电力、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对因灾返贫致贫农户,实施“一对一”帮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落实,确保不出现一户一人因灾返贫致贫。

(十一)生态修复和防灾减灾。加快推进损毁的重点自然保护地、造林地、国有林场苗圃修复和重建,恢复正常保护管理能力和生态功能。尽快修复受损沿黄生态廊道。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综合整治,消除污染隐患。恢复受灾区水土保持能力,降低土壤侵蚀强度,增强缓滞洪能力。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健全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响应、救援机制,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升应急抢险救援装备配置和基层备灾能力水平,建立完善救灾储备物资调运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避难场所建设。

统筹推进救急救险

和灾后重建重点工作

(一)千方百计夺取秋粮丰收。加大抽水机械和人员投入,尽快排除田间积水,晒田散墒,千方百计夺取秋粮丰收。落实好绝收地块改补种种子免费和每亩50元补贴政策,8月15日之前,因地制宜改种甜糯玉米、鲜食玉米、青贮玉米、绿豆、毛豆等短生育期粮食作物,对于积水时间过长、湿度过大,8月中下旬才能整地播种的地块,也要改种萝卜、白菜、空心菜等蔬菜作物,力争少减产。对过水之后土壤肥力流失严重可能减产地块,落实好每亩25元补贴,8月15日前,全面完成喷施叶面肥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促进农作物生长恢复,力争不减产。全面搞好无灾地块管理,动员指导农民抓好肥水管理,加强草地贪夜蛾等病虫害防控,力争多增产。

(二)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工作。采取“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方式,及时妥善疏散、转移受灾群众。落实好分散安置人员每人每天元生活补助金,确保已转移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住所、有伤病得到及时医治。落实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30元标准发放补助,救助时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确需延长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审定批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在落实好省补助资金基础上,再安排每户倒塌房屋元、修缮房屋元财政补贴,确保12月底前完成城乡倒塌和受损房屋修缮重建。

(三)加快水毁工程重建。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减少中间环节,实行特事特办、即时办结。用好已下拨的2.2亿元省、市财政资金和2.4亿元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捐赠资金。统筹用于应急抢险救灾、倒损民房重建修缮、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水毁抢修,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和水利工程修复、城镇基础设施维修、灾后“两清一消杀”、工业生产救助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领域,8月20日前,完成受损的重要市政、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维修恢复。确保8月底前各项救灾资金全部支付到人、到项目。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监管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四)迅速开展查险排险除险。以贾鲁河、惠济河、涡河、双洎河为重点,8月15日前,完成重点河流和中小支流水利工程查险除险,对病险水闸、险工险段、水毁工程排查,尽快完成除险加固,确保安全度汛。对受灾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通信设施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和安全鉴定,分类修缮加固,严防发生次生灾害。继续做好主要河道堤防、病险水闸、重点企业、旅游景区、重点文物古迹、地下空间等的安全隐患排查,逐一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五)做好灾情评估。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准确的原则,积极开展灾情调查,合理确定受灾区域范围、受灾损失等,及时上报自查结果。落实气象灾害、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洪涝灾情评估等国家标准,采取县乡全面普查为主和市级部分抽查、市级重点核查为辅的方式,扎实做好城乡住房、非住宅用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资源与生态环境、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灾情评估和统计,8月15日前,形成综合评估报告,按程序报批后作为恢复重建规划的重要依据。

(六)建立灾后重建项目库。坚持“项目为王”,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在水利排涝设施、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通信设施、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等领域,谋划一批重大项目,8月15日前,建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库。加快推动实施,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纳入“十四五”相关专项规划。滚动建立灾后恢复重建“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台账,动态更新,拉条挂账,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跟踪指导。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先保障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用地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水用电用能。对群众生产生活急需的项目,要不等不靠,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抓紧启动实施。对总投资万元以下的项目,直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加快审批进度,抓紧启动实施。对不改变规模、不改变原线路走向、不新增用地的水毁水利、交通类修复项目,可直接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直接开展施工图设计审查。

(七)分类制定政策。根据灾害损失情况、环境和资源状况、恢复重建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与省有关厅局汇报对接,在落实好上级支持政策的基础上,争取更多资金、项目、政策支持;要深入灾区一线,认真倾听基层群众诉求,在财政、税费、金融、土地、产业等方面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支持政策。

(八)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尽快建立“1+N”规划方案体系,按照近期、中期、远期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主要任务、具体举措和项目清单。8月20日前,市民政局制定灾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方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方案;市城管局制定市政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农田水利设施恢复重建方案;市乡村振兴局制定防止脱贫群众因灾返贫方案;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交通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方案。8月30日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完成全市灾后重建实施方案。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网

总监制:于卫华监制:陈向立编辑:八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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