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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举行阶梯电价听证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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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举行阶梯电价听证会


新华广西频道5月8日电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日前制定了《广西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并于7日对该方案举行听证会。24位听证会参加人在会上发表看法,绝大多数人赞同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部分人对第一档电量过低、按年用电量分档计收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根据方案,居民阶梯电价具体内容为: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第一档电量为月均用电量在130度以内,此档电量维持现行价格水平,即0.5283元/度;第二档电量为月均用电量131-220度,此档电量提价标准为每度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月均用电量为超出220度部分,此档电量提价标准为每度0.30元。城市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免费电量10度。


方案拟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在全自治区范围内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电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扣除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后的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


据统计,2011年广西居民户月均生活用电量为84度,按国家规定,广西第一档电量应界定在84度,而《方案》将第一档的电量由84度提高到130度,减轻了月用电量在84度至130度的用电户的负担。


但仍有听证会参加人认为,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空调、电冰箱、电热水器、电饭锅、电脑等大功率家用电器逐渐成为大部分家庭的刚需,这些家庭的月用电量大约在180-220度之间,建议适当提高第一档电量的定值,保持大多数居民电价基本稳定。对于流动人口或合租、群租的蚁族,应以第一档不提价的电量收取电费,不要因用电量高而让他么背负阶梯电价增加的生活负担。此外,有人提出广西四季温差大,用电量各不相同,应以一个自然年为限执行阶梯电价制度。


会后,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副局长李伙表示,自治区物价局将认真研究,充分考虑和吸纳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并注意与周边省份的衔接,对方案再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报自治区人民*府审定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争取与全国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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